李学凌:YY玩打赏,多玩做媒体
斗鱼八卦 已有人阅读注:9月12日虎嗅夏季FM节上,欢聚时代公司总裁李学凌发表了名为《互联网上的打赏文化》的主题演讲。李学凌为网易前总编辑,2005年他创立的欢聚时代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在纳斯达克上市。
欢聚时代2014年第二季度财报净营收为人民币8.41亿元,同比增长105.6%,其中来自互联网增值服务的营收增长118.3%。这可都是一朵朵鲜花打赏YY秀场的歌手们的商业业绩。
“打赏”这种商业模式,外界看来已经成为YY等网络秀场销售虚拟物品实现盈利的主要方式,这种模式是怎么出来的,多玩还有其他营利模式,下文即为李学凌在现场的演讲。
今天我想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互联网网站商业模式的想法。我在来的路上正好看到一个新闻,这个新闻是讲我们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财经网站涉嫌敲诈。我看了新闻以后心里挺难过的,为什么?
广告成为网站的主要收入
这不仅仅是新闻网站的问题,还是互联网构建商业模式的问题。广告销售的模式,日渐式微。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CNN等等,不论哪家媒体,广告收入一直都是主流的收入模式。
互联网时代,广告收入模式变得越来越糟糕了,糟糕到媒体的影响力没有办法兑现。媒体的影响力最后只能通过一些不正常的手段兑现,这对媒体本身来讲是挺悲哀的。很多网站的访问量和规模都是超大的,完全没有必要通过不正常手段获利。
YY语音为什么不做广告?
2008年左右,我重新思考这个问题,当时多玩有一定的广告收入,开始做YY语音的客户端产品,第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广告模式?
现在大家可以看到YY语音的客户端上几乎没有任何广告,广告收入可以说为零。但我们是不是没有收入呢?2013年总体收入大概在18亿人民币左右,广告收入不到2亿,只占到5%左右。
我们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思考,放弃了广告作为一个互联网公司主营模式的探索。这是为什么,我觉得有以下原因。
第一,广告的CPM模式,以用户的点击或者阅读次数来收费。它能够,但也只是强制用户阅读广告。
第二,广告的CPA模式,以用户的真实行为来收费。不同媒体聚集的用户不一样,不同用户群能够看到广告的次数本身就值钱,这是广告的基石。互联网时代CPM被打破了,互联网广告无法再以千人访问量作为计算单位了。一个读者,你看过的网站,一旦广告位定下来了,你也就自动忽略了。于是广告模式变成CPA的模式,用户一定要有行为才能够重新计量广告的价值,这时候媒体的属性就不重要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媒体在广告兑现上的障碍变得极其大了。
我总结了互联网收费的模式有四种,广告、网络游戏、电商和打赏的模式。打赏是什么?就是我给你钱,我很高兴,我没有觉得自己损失了什么。因为我喜欢你,我才会打赏你。我经常跟美国人谈论打赏的模式,他们是很难理解的,我告诉他们就是donate,他们就明白了。
多玩做游戏媒体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YY上的用户愿意花很多钱只是为了在名字上面有一个帽子。其实打赏不是始于YY,起点文学早就做了。以前文学收入基本都是靠强制阅读收费,每千字3分钱的模式。随着打赏模式的开始,打赏的收入规模在整个起点收入的规模中是持续上升的。
但是不论是电子商务创新还是媒体创新,我觉得未来要走一条什么路呢?我自己感觉,包括我们多玩这么多年来探索了一条跟以往靠广告模式做网站不一样的思路,我们尽量通过自己的渠道向自己的用户直接收费,通过直接收费的方法解决了二次销售广告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广告的效果越来越差,但其效率越来越强。一个媒体说你好是不太容易传播,如果骂了你,传播速度非常快的。所以现在媒体正常的影响力没有被发挥出来,或者没有被商业认可,只有在负面的时候,大家才发现这个媒体影响力的真实状况。
我们采取什么办法呢?我们采取整个产业链覆盖的方法,多玩是一个游戏媒体。
按照以往的思维习惯,游戏媒体应该作为产业链上的一环,我们要老老实实地介绍各种游戏,向各个游戏厂商收广告。我们采取全业媒体模式,我们的媒体不仅仅自己做游戏报道,同时向游戏运营延伸,我们最大的收入是对游戏运营本身的管理。这使得一个媒体行业可以有新的作为,我相信很多人做公众账号的,还有做各种媒体营销的,最后都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到底要不要通过广告作为兑现通道。我们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探索,我们探索了一条比较成功的道路,通过自己媒体的业务向整个实业的覆盖,把广告相当于卖给自己,不再对外销售广告。通过对整个行业的整合获得一个媒体应该获得的收入。
今天就跟大家分享这些,谢谢!
Q&A
南七道(虎嗅作者):科技媒体的受众相对比较窄,要把科技类的文章写得活泼或很容易传播是很难的事情,之前有一个朋友跟我说很苦恼要不要继续写下去,他用两周的时间写一篇文章只有几千人看,一个同行写的大众类的文章却超过10万的阅读量,这种打赏的模式对科技作者是否适应?
李学凌:其实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全业媒体,你对整个产业进行覆盖;第二个模式是打赏的模式。其实你越是小众,如果写的价值比较高的话,更容易获得打赏,这是第一种模式。
第二种模式,我们在YY上有一帮主播,她们会推荐自己淘宝店的产品,大概一个月有2亿人民币。所以媒体的影响力,大家以前没有感受到,一旦自己覆盖产业链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力量是超乎你的想象力的。用户买你的瓜子一个月都能产生2亿的营业额,有一个主播一年在这上面的纯利润能有2000多万。我们以前互联网营销都是把用户当读者,如果你把用户当朋友的话,你能够获得的东西远远超过你把用户当读者。(转自虎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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